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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基层院建设】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“三个导向” 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质效
2023-12-18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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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2-18

  2023年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紧紧围绕“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”两大主责主业,坚持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,更新理念、健全机制,夯实基础、突出重点,压实责任、深化运用,不断提高案件评查质量和效果,坚持“三个导向”助力案件管理现代化和法律监督质效“双提升”。

  一、坚持目标导向,强化组织领导,完善评查工作机制。把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作为案件评查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,严格按照《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(试行)》《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(试行)》等规定,确定评查程序、评查范围、评查标准,对案件进行常态化评查。通过召开党组会、检察委员会研究部署案件质量评查工作;对评查方案、总结、通报均提交党组会研究、审议;院领导带头开展重点案件质量评查,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,切实发挥“关键少数”表率作用;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面对面通报、点对点纠正,不断强化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、质量意识。2023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5次,共计评查案件206件。二、坚持问题导向,突出业务融合,健全创新工作举措。在案件质量评查中,坚持透过问题深入分析研究,不断创新健全举措,开展精准纠治,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推动案管职能融合,构建案管一体化工作格局。把案卡填录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内容,督促纠正办案人员“重办案轻填录”思想;把流程监控和案件评查相衔接,做到案中监控和案后评查相结合;对流程监控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案件、监控问题未整改到位案件作为必查案件;开展专题分析研判,加强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的分析研究,查找司法办案中普遍性、典型性和倾向性问题,撰写综合分析报告。制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43份,撰写分析报告6篇。

  三、坚持效果导向,压实司法责任,深化评查结果运用。高度重视评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评查结果的反馈运用,压实司法责任,扎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“后半篇文章”,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办案质效的促进提升作用;严格落实“谁办案谁负责”要求,对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和瑕疵案件移送检务督察部门进行情况核实、制发通报、整改提醒;建立评查与考评的衔接制度,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“指挥棒”作用,评查案件扣分计入检察业务考评、部门绩效考评和检察官业绩考评,纳入平时业绩考核、评先选优、奖惩兑现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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